根据《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贵康大教务发〔2024〕44号)相关规定,经贵阳康养职业大学2025年第24期校长办公会审议,同意给予临床与康复学院余建波等2名学生退学处理,适用退学处理的条款及学生相关信息如下:
符合《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第(四)款“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,共1人。

符合《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第(二)款“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”,共1人。

现对余建波、朱小菊同学给予退学处理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—2025年12月27日(10天)。学生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须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,具体材料上交学生所在学院。申诉期为10天,自学校官网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。申诉期结束后,学生未提出书面申诉的,视为放弃申诉。
临床与康复学院
2025年12月18日